校园电视台奖惩规定

发布时间:2018-04-26文章来源: 浏览次数:

为保障校园电视台工作的正常开展,鼓励表现优异的同学,特制订如下规定:

一、每学期评选优秀记者、优秀编导。

二、认真做好演播室的使用登记、技术资料的积累整理工作。

三、演播室只能供校园电视台日常节目的制作和创作使用,及学院正常教学计划内的教学使用,其它非计划内的使用必须严格使用审批制度,不得私自借用。

四、做好演播室设备的定期检查和保养,保障设备的正常使用。

五、及时处理设备一般性故障,重大故障不能立即排出的,应按工作流程上报维修,并做好维修记录和备案。

六、逢寒暑假或节假日停用演播室时,切断供电设备总电源,锁好门窗,消除安全隐患,杜绝失火失窃事故。

七、演播室设备由专人负责,使用人发生人为损坏照价赔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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