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保障校园电视台工作的正常开展,鼓励表现优异的同学,特制订如下规定:
一、每学期评选优秀记者、优秀编导。
二、认真做好演播室的使用登记、技术资料的积累整理工作。
三、演播室只能供校园电视台日常节目的制作和创作使用,及学院正常教学计划内的教学使用,其它非计划内的使用必须严格使用审批制度,不得私自借用。
四、做好演播室设备的定期检查和保养,保障设备的正常使用。
五、及时处理设备一般性故障,重大故障不能立即排出的,应按工作流程上报维修,并做好维修记录和备案。
六、逢寒暑假或节假日停用演播室时,切断供电设备总电源,锁好门窗,消除安全隐患,杜绝失火失窃事故。
七、演播室设备由专人负责,使用人发生人为损坏照价赔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