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园电视台演播室管理规定

发布时间:2018-04-26文章来源: 浏览次数:

为保障校园电视台日常节目的制作,为学生的创作提供场地支持,必须严格演播室管理,特制订如下规定:

一、演播室由专人管理,非管理人员不得开启。

二、演播室所有设备必须由经过培训的管理人员操作使用。

三、认真做好演播室的使用登记、技术资料的积累整理工作。

四、演播室只能供校园电视台日常节目的制作和创作使用,及学院正常教学计划内的教学使用,其它非计划内的使用必须严格使用审批制度,不得私自借用。

五、做好演播室设备的定期检查和保养,保障设备的正常使用。

六、及时处理设备一般性故障,重大故障不能立即排出的,应按工作流程上报维修,并做好维修记录和备案。

七、逢寒暑假或节假日停用演播室时,切断供电设备总电源,锁好门窗,消除安全隐患,杜绝失火失窃事故。

八、演播室设备由专人负责,使用人发生人为损坏照价赔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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